| 镇平县建立"三制"为"村官"立规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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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作者:杨志 马国志… 文章来源:镇平网 更新时间:2008-8-6 17:35:19 |

镇平网讯 今年以来,河南省镇平县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、规范村级干部从政行为出发,建立了村官问责制、村官待遇绩效制、村官审议制等三项制度,并加大实施和监控力度,有效地维护了农村大局稳定,促进了农村经济社会发展。据统计,今年前7个月,全县群众上访率比去年同期下降61%。 “村官问责制”,根除“不作为”。年初,由乡镇党委与村“两委”、村“两委” 与各岗位负责人分别签订年度目标责任书,把年度工作任务细化到每一位村干部,对每一位村干部承担的职责实行百分制考核问责制度,对工作中出现失职、失误、造成损失或不能圆满完成任务的,按照责任划分实行不同类别的问责,轻则实行诫勉谈话,重则“下岗”。 “村官待遇绩效制”,消除“慢作为”。各乡镇把村干部履行岗位职责、完成工作任务情况与工资、奖金发放挂钩,实行“村官待遇绩效制”,由乡镇党委通过对村干部每项工作目标完成情况量化细化、合理打分、即时评定、及时通报,以综合评价结果确定干部工资、奖金额度。 “村官审议制”,制止“乱作为”。大力推行村干部民主评议制度,定期开展“村民代表说事日”、“民主审议日”等活动,对村级大事决策和村干部工作情况进行审议、评价,并将评议结果张榜公布,对多数村民代表提出异议的决策,要求村“两委”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重新审议。对评议不过关的村干部,采取相应措施进行教育整改。对连续两年评议不过关的村干部,依法进行组织处理。在新的村干部管理制度激励下,镇平县村级干部的精神面貌焕然一新,干事创业谋发展的工作热情大为提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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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新闻录入:司林 责任编辑:司林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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